刚来新加坡的时候,小贩中心对我来说,是一道可以忽略不计的风景线。
它既不如星耀樟宜的瀑布震撼,也没有金沙酒店的科幻轮廓,更比不上滨海湾花园那些夜晚会发光的灯树,或是城市森林般的高楼中庭那般容易进入旅人的镜头。它太“接地气”了——塑料桌椅、食物混合的油烟味、等餐时的湿热空气与脚步匆匆的人群。
后来,在我还没安顿好、锅碗瓢盆还漂在海上的那些日子,小贩中心成了我的食堂。商场餐饮不便宜,而小贩摊上的饭,热气腾腾、价格公道、总有一口可以安抚未定下来的心。
再后来,我才慢慢意识到,小贩中心的存在,并不只是“便宜”那么简单。它让一个城市的底层,也可以活得有尊严;它让移民、新住民、老一辈人,都能在一张桌子上平等地吃饭;它甚至,是新加坡人的一种身份认同。
当我发现“hawker culture”竟然被列入了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许多纪录片、学者文章将其当作国家“国民性的缩影”来讲述,我开始认真对待这个原本被我视为“日常便利”的存在。
于是,我查阅了许多文字、影音资料,也参加了一些关于小贩文化的讲座,今天这篇文章,是我试图梳理小贩文化为何可以申遗成功的笔记,也是一次重新理解城市的练习。
一、小贩文化的起源:殖民地街头的生计选择
新加坡的小贩文化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的殖民地时期。大批“下南洋”的华人和印度劳工,由于缺乏土地、资本或正式工作机会,转而以街头叫卖维生。
有“挑着扁担、挂着箩筐”的流动小贩(Itinerant Hawkers),走街串巷叫卖;
(图片来自新加坡国家档案馆)
也有“占街设摊、固定点售卖”的摊贩(Stall Hawkers),在街头、庙前或码头附近落脚。
(图片来自新加坡国家档案馆)
彼时,这些小贩大多非法经营、卫生条件差,被英殖民当局视为“urban disorder”,甚至被冠以“Chinese problem”的标签。但由于提供了工人阶层所需的廉价食物,他们也获得了民间的广泛支持。
在新加坡还未成为今日的花园城市之前,小贩曾是街头的“治理难题”。
1950年代,街头两旁布满摊贩:小贩们占道经营,污水横流,垃圾堆积。碗筷泡在同一个桶里,油锅没有换过,塑料棚下挤着人们的生计与一日三餐。
在这份1957年的《Singapore Free Press》报纸上,甚至用惊悚标题写道:“30,500个潜在杀手”来形容当时的小贩。
二、然而,没人能否定它的“必要性”:它是问题,也是答案
小贩存在的根本原因,从来不是“美食”,而是“活着”。
根据1950年的调查,26%的小贩是因为“找不到其他工作”才摆摊。战争后的经济复苏还未触及最底层,失业者、老年人、独居妇女、体弱者,他们无力承担租金和雇员,只能走上街头。一张木板,两口锅,就成了谋生的全部。
与此同时,小贩摊提供的,是城市中最廉价的食物。今天我们所熟知的鱼丸面、炒粿条、椰浆饭,原本就是给工人吃的饭,是最务实的热量与成本计算。
它从来都不是为了“吃得好”,而是为了“吃得起”。
这是一种“被需要却不被欢迎”的存在,也是一座移民城市最早的共生机制。
三、改革:制度如何接住这些“合法而不合规”的生活?
新加坡政府没有“清场”,而是花了近四十年,逐步引导他们“转正”:
时间 关键措施
1966 全面执照化
1967 推行《小贩守则》与清洁法
1970 建设有盖小贩中心
1987 最后一批街头摊贩搬入中心
(图片来自新加坡国家档案馆,1971年开始建的第一座小贩中心,位于新加坡的Boat Quay,照片拍摄于1976年,当时有80个固定摊位小贩)
改革的核心不是为了“美观”,而是为了更好地让它“活着”——
摊位只发给真正有“社会需要”的人(年长者、靠政府补助生活的人),租金控制在数百元;公共设施统一清洁;摊位布局在邻里组屋区的中心,像心脏一样泵动着社区的日常节奏。
它成了一种城市对弱者的保护,也是一种制度下的体面保障。
我会在一些社交媒体或者新闻报道里看到有一些发布的乐龄(新加坡对年长者的称号)人士在小贩中心吃饭的视频,文字会描述他们也许1分钟的路,他们需要颤颤巍巍走十分钟,但是几乎每天都吃一碗4新币的鱼丸面,满满一碗鱼丸汤,还有一碗撒著猪油渣的拌面,乐龄人士会在视频里说,几十年了不涨价,所以每天都来。他们也会问摊主,你不要涨价好不好,你不涨价我还是每天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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