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2年5月18日,王有海、九河与沧周分别捐献500元,集资购买面积约221英亩多的土地,位于今武吉知马谦福路一带,习称“姓王山”,王氏宗人称之为“太原山”。这三位原籍福建省同安县白礁(今漳州龙海角美镇白礁村)的同宗叔侄,被视为王氏慈善(开闽公司)的献山人,其中王有海与九河为南来第二代海峡华人,沧周(Chong Chew,字登瀛,1835-1888)是三人中唯一出生于原籍的华侨。
在为本地开闽王氏编撰的系列纪念刊中,王秀南对沧周略有介绍:“年少南来新加坡,未受正式教育,凭其刻苦耐劳与聪明才智,投身商场,渐露头角。创设‘德昌号’,发展船务,与小吕宋贸易。经营土产。勤俭朴实,业务蒸蒸日上。”但在王沧周的逝世日期及安葬之地的记录上有误。
2006年王沧周玄孙女Chwee Im主持出版题为《从白礁而来:王沧周家谱》(The Journey from White Rock:The Ong Chong Chew Family Tree),本文简称《王沧周家谱》。在这本以英文撰写的288页家谱中,除了由Chwee Im主笔撰写的文稿,其他后裔亦写下对于祖辈的回忆,为王沧周家族留下珍贵的图文记录,也为华侨华人史研究提供详实的案例。
本文通过收集整理有关王沧周及其子孙的新闻报道,比对《王沧周家谱》的记录以及吴安全发现的墓葬信息,梳理王沧周家族南来第一、二代的生平经历,探讨华侨华人的家族传承,与祖籍地及宗乡团体之间关系的转变。
同安白礁华侨王沧周
王沧周绘像(图源:《王氏立姓开族百世谱》)
根据白礁王氏族谱,沧周排行为17世,其下南洋的时间未知,相信是在成年之后,当时南洋已有同宗乡亲,例如王有海之父坤殿等。与许多同安先辈一样,王沧周发迹于驳船业,后创办德昌号(Teck Cheang),主要从事航运与木材生意。据其后裔回忆,德昌号设在如切河畔,今森林大厦与如切中心之间的位置。王秀南则记录德昌号经营往来小吕宋(菲律宾)船务。早期新闻报道显示,王沧周曾代表丝丝街与克罗士街的业主向市政厅提出改善区域内市政设施的请求,为女皇金禧庆典基金捐款等。
王沧周于1888年6月5日在丝丝街39号宅邸去世,未葬于太原山,而是长眠于1879年他购置的直落布兰雅产业,这片家族园地有23英亩多。王沧周生前累积可观的财富并留下遗嘱,1888年11月6日新加坡高等法院确认遗嘱执行人为其在新加坡的二房妻子陈新娘(Tan Sin Neo)和次子王祈顺(Ong Kee Soon,1867-1925),一年后公告其遗产价值为23万970.38元,推测是不动产的估价。
王祈顺留下一份1888年9月18日颁发的前往菲律宾、中国、日本等地的护照。作为海峡华人英籍民,他曾持此护照返回白礁祖籍地执行父亲遗嘱,并留下一份遗嘱执行状况的详细记录,显示王沧周的家庭关系与遗产分配。
王沧周去世时元配黄氏(Wee Tiam Neo)、三子祈振(养子)与四子祈安(养子)、以及他的姐妹Choh Neo均在中国。王祈顺通过律师支付黄氏应得遗产400元,交付三弟和四弟各自应得的遗产200元,未能寻获并支付姑姑应得遗产200元。此外,他亦记录在中国的两位弟弟共同居住于祖籍地的产业,该产业在30年内不能出租或抵押。
王沧周在新加坡的长子锦照(又写作锦昭,Kim Cheow)获得遗产1万元并继承德昌号。其妻陈氏(Tan Tay Neo)应得遗产1000元,其子Ong San Tee(王沧周当时唯一的孙子)应得遗产1万元。不幸的是9个月大的男婴在其祖父过世后6天早夭,未能继承该笔遗产。次子祈顺获得遗产3万元,其他所有不动产以及经营木材生意的王沧周公司。其妻Seow Pin Neo应得遗产1000元。
因为王沧周遗嘱未能完全得以执行,锦照将遗产执行人控上法庭,于1896年7月30日依法确认其应得遗产及相应利息。两年后,其妻陈氏亦通过法律手段确认应得遗产。推测王祈顺写下详细的遗嘱执行记录,是在诉讼期间应法庭要求所提呈的。
星洲海峡华人王祈顺
王祈顺像(图源:《王沧周家谱》)
王沧周将在新加坡的二房陈氏列为遗产执行人之一,遗嘱每年支付其360元的生活费,以及最高3千元的丧葬费。《王沧周家谱》提及,因无法偿还每月贷款,丝丝街39号宅邸与厦门街91号店屋于1891年为新加坡保险公司所没收。陈氏与祈顺母子失和,陈氏搬到里峇峇利宅邸,1911年9月17日在那里去世。王祈顺及其家人则居住在厦门街90号。
王沧周将次子祈顺列为遗嘱执行人,而非长子锦照。《王沧周家谱》称锦照继承德昌号,经营驳船业相当成功,生活优渥,热衷体育运动,以打网球和踢足球而闻名,1885年参与创办海峡华人俱乐部,1909年去世。早期新闻报道显示王锦照曾出席名流聚会并发表演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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